收养弃婴能办理收养登记证吗
收养弃婴能办理收养登记证吗你好,我47岁,无生育能力,2年前在行唐县乡里捡拾了一个弃婴,当时报警,公示,采血样了,想把户口落在当地派出所,等了三个多月,就抱回家养了,目前居住在新疆乌鲁木齐,我和我爱人的户口都在厦门,孩子目前2岁多了,面临入学,想落户口,不知能不能在行唐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证,这样我才能把户口落在我名下,如果能的话,需要什么条件?准备什么资料? 您好,办理收养登记手续需到各县(市、区)一级民政部门办理。相关事宜建议您电话咨询行唐县民政局,电话:0311-82989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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