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不留行 发表于 2020-2-29 11:08:24

高新区保障房政策咨询

高新区保障房政策咨询本人2019年3月依据外来务工人员条件在高新区太行街道办事处提交保障资格申请,2019年5月参加摇号,2019年6月入住天山熙湖保障房。近日高新区房产处蒋姓女工作人员电话(85095016)告知我,称因我工作单位由高新区变动到桥西区,故要取消我的保障资格,并要求我退房。本人认为不合理,不合规。本人查阅石高保办【2019】3号文件,本人目前依然满足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条件,且文件中并无明文规定工作地变动到市内四区,即需退房的字样和指示。故请相关单位给予解释,是否此工作人员是参照文件执行的,参照的是哪个文件。

高新区 发表于 2020-3-3 15:29:04

您好,高新区太行街道回复:根据石高保办{204}3号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受理及管理工作的通知》是石家庄高新区制定的政策,只针对符合、高新区保障条件的家庭。且文件的保障程序中规定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保障房须到单位注册地的街道办事处申请,经过街道及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才可保障,现投诉人已变更单位到桥西区,已不在高新区,因此不能享受高新区的保障。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高新区保障房政策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