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Y123456 发表于 2021-3-6 09:02:51

物业费问题

物业费问题长安区桃园镇铂宫时代小区(西区)为新建住宅,目前物业费定价1.8元,该物业服务单位为石家庄诚安物业公司,其在综合服务、保洁服务、公共秩序服务、尤其是绿化景观养护服务方面,未达到《石家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一级收费标准,请物价部门对该物业定价进行立案查处。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表于 2021-3-10 16:48:04

您好!现就您所咨询的问题按政策答复如下:
根据《石家庄市物业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内容、标准(等级)和收费项目、标准的监督。物业服务企业违反价格法律、法规和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物业服务企业不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提供物业服务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请联系住建局物业处86689367,解决您的问题。如有疑问可致电市发改委收费处86689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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