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心市民 发表于 2021-3-17 09:12:53

公租房问题咨询

公租房问题咨询您好 我目前居住在高新区的公租房里,我申请的时候走的是人才绿卡(C卡)的途径申请的,我对象今年买的商品房,是期房还没交房,请问如果我和我对象登记结婚的话 是不是我就不能住公租房了?如果不能住的话 具体对公租房清退有什么期限要求吗?可以房租按市场价继续居住吗?

高新区 发表于 2021-3-21 15:25:51

您好,高新区回复:人才绿卡(C卡)公租房使用人,使用期间与配偶登记结婚的,配偶名下登记有住房的,不能再继续使用公租房。名下商品房未交房的可继续使用公租房至商品房交房,期间不再享受租房补贴并按照市场价收取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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