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ey 发表于 2021-3-18 08:50:04

应急管理局关于用电安全方面的相关规定

应急管理局关于用电安全方面的相关规定1.应急局对于被管理单位用电安全方面,有无硬性的文件要求;2.被管理单位的智慧用电管理是否属于安全生产范畴内,应急局对此有无特殊要求?3.应急局对被管理单位安全生产方面有无设立专项资金,还是需要被管理单位自筹?

市应急管理局 发表于 2021-3-23 09:49:49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根据省安委会印发的《全省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市安委会印发了《关于推广使用智慧式用电服务系统的通知》(石安委办〔2018〕16号),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充分利用现代物联网信息技术建设智慧安监、智慧消防,发挥信息化技术对安全生产的保障和提升作用,有效保障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推广使用的范围主要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或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及涉粉尘、涉氨企业;医院、学校、幼儿园、文保单位、宗教场所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物流公司仓库;养老机构及救助福利机构;大、中型高层建筑、宾馆饭店、商场超市、网吧、娱乐场所等。
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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