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断交想从新开户
医保断交想从新开户您好,我今天33岁,从2010年7月到2011年8月交了医保,到目前一直没有缴纳,处于断交状态,请问一下,可不可以从新开户,从新缴纳,我是山东户口,目前在石家庄工作。 您好;中断医保关系后,恢复参保时,30周岁以上参保职工应自30周岁开始补缴停止参保期间所欠缴的基本医保费。参保后欠缴基本医保费在6个月及以内的,补缴欠费后,欠费期间的医疗费报销,按规定补划个人账户;欠费时间超过6个月的,补缴欠费后,给予补划个人账户,欠费期间的医疗费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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