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lin 发表于 2021-4-1 13:49:07

栾城区锦悦华庭小区违规交房乱收费

栾城区锦悦华庭小区违规交房乱收费《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也就是说,房地产项目竣工后,相关机构验收项目合格是交付的最基本条件。栾城区锦悦华庭二期,2019年12月23日才验收,作为监管部门,怎么能说出2019年5月底交房的荒唐话?!这不是自相矛盾、自欺欺人吗!?根本不具备交房条件,所以不存在免除2019年物业费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交房,你们尽到监管责任了吗?这是失察、失职、渎职!我将联系河北经视今日资讯栏目对监管部门采访!
开发商通知我2019年6月1日交房,我去了,白跑一趟,因为手续不齐全,所以没拿,开发商有了竣工验收手续后,未尽到及时通知业主拿钥匙义务,导致我至今未拿钥匙,开发商应按照合同给与我延期交房的补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应有开发商承担!

栾城区 发表于 2021-4-7 14:01:48

您好,经了解,该小区二期项目已于2019年5月31日整体交房,两书在业主交房时签收,一表在2019年12月23日已签发。
按规定物业费从通知业主交房之日起开始收取,首次暖气费由开发企业统一向供热公司缴纳,企业可将采暖费计入房价,并在买卖合同中予以注明。目前开发企业与投诉人协调,已免去该业主2019年物业费。
关于业主投诉的问题,我区住建局也将继续跟进此事项并建议业主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身权益解决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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