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fnerm0 发表于 2021-4-11 21:41:56

石家庄市直应届生(含择业期)

石家庄市直应届生(含择业期)“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这是市直公告中对 择业期 的解释。请问我19年毕业,毕业后工作半年,入了半年社保,但档案一直存放在当地人才市场(有报到证),我已经离职一年半了,请问我算上边解释中说的 “落实工作”了吗,我还可以以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的条件去报考相应职位吗? 如果不可以的话,是不是可以理解为择业期内只要入过社保就不算了,而不是以是否真实落实工作为标准? 望解答!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表于 2021-4-12 13:32:40

您好:①2021年应届毕业生(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符合高校毕业生岗位条件。②2019、2020届高校毕业生,应重点对其是否落实工作单位进行审核,可通过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或合同、社会保险缴费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如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符合高校毕业生岗位条件。如社会保险是通过个人账户缴费,视为未落实工作单位;如社会保险是通过单位账户缴费,视为已落实工作单位。如有其他事宜,请咨询我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咨询电话:0311-86689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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