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 发表于 2021-4-26 20:45:24

申诉

申诉我24号在这个网站上申诉了我在医大一院申请慢性病“精神障碍”复审未通过事宜,今天我接到了医保局的电话回复,说医大一院的复审是正确的,你的抑郁症与申请的精神障碍“与认定病种不符”。我查了国标“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CCMD-3)”第32条明文规定上有“复发性抑郁症”这怎么能复审结论为“与认定病种不符”?请解释?

市医疗保障局 发表于 2021-4-29 13:28:35

您好;已电话联系留言人,已解释清楚,诊断抑郁症,不属于慢病中级精神障碍。故与认定病种不符。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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