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 发表于 2021-5-10 17:21:40

污染物监测能力及监测开展

污染物监测能力及监测开展石家庄市2019、2020年全市环境监测站是否具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氯化氢、汞及其化合物、镉,铊及其化合物、锑,砷,铅,铬,钴,铜,锰,镍及其化合物、热灼减率及二噁英等污染物的监测能力。对于无监测能力的项目,垃圾焚烧厂的监督性监测如何开展。

市生态环境局 发表于 2021-5-12 14:05:19

您好,石家庄市县两级环境监控中心,具备《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氯化氢、一氧化碳,镉及其化合物,锑、砷、铅、铬、铜、锰、镍及其化合物项目的监测能力,不具备二噁英、铊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项目的监测能力。
2019年、2020年石家庄市对垃圾发电企业的监督性监测由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具备监测能力的项目由监控中心进行监测,不具备监测能力的项目由所属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监测。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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