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p1qa227 发表于 2021-5-11 12:24:39

企业职工医疗与生育保险中断及续缴问题

企业职工医疗与生育保险中断及续缴问题石家庄企业职工参保四年后离职,社保中断2个月,现入职新公司,补缴两个月保费后,是否可以继续享受医疗报销及生育保险报销及津贴?是否需要满足在新公司重新连续缴费一定时间方可享受以上待遇?如果有要求,重新连续缴费时间是?中断的2个月会不会导致医疗连续缴费时间重新开始计算?

市医疗保障局 发表于 2021-5-12 15:34:51

您好;费率9%单位之间调转,欠费不超过6个月,补缴后,视为连续缴费,欠费超过6个月的,从恢复参保月开始计算。
欠费期间生育的1,不超过6个月的补缴后,享受待遇。2,欠费超过6个月的补缴后也不能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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