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贷提取咨询 发表于 2020-3-10 17:17:06

商贷提取咨询

商贷提取咨询两个问题咨询一下:1.家庭在桥西区有一套住房,贷款使用的是住房公积金,去年又在鹿泉区买了一套180平米的洋房,使用的是商业贷款,现在已经把桥西区的房子贷款提前还完了,请问我能否提取公积金用于鹿泉区洋房的部分还贷?2. 如果我把上面那套桥西区的房子卖掉,那么我能否提取公积金用于鹿泉区洋房的部分还贷?公积金对房屋平米有限制吗?每月提取的金额多少(我商贷每月还款6000,公积金每月缴存3800)?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表于 2020-3-11 10:15:42

您好!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并偿还购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首次可以按购房的名义申请提取购房合同签定之日或房屋所有权证签发之日以前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金额整取到百元,提取额之和不得超过购买住房的已付房款;在还贷期内可以按还贷的名义再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以还贷的名义申请提取公积金时,每次提取住房公积金需间隔还款12个月以上,提取金额不超过期间偿还贷款本息之和。申请提取时提供夫妻双方(房屋共有人)的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借款合同、银行还贷系统打印并加盖银行印章的近三个月还款流水。如你能够提供以上材料,你可按偿还银行商贷的名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如果您的购房性质属于别墅,是不可以提取公积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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