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那尼 发表于 2020-3-11 16:04:10

生育津贴咨询

生育津贴咨询我公司一员工,二月份原单位医保申报未缴费,这个月要把保险转到我公司,打电话给医保中心说可以直接在我单位补缴,因为这个员工去年生孩子未满10个月,到今年四月份就可以申请生育津贴了。想问一下在我公司补缴的这一个月会不会影响到申请生育津贴。

市医疗保障局 发表于 2020-3-12 14:14:44

您好,已与留言人电话联系,2019年3月生育执行(2018)1号文,连续缴费不满十个月生育的,生育后在按1%费率标准缴费的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十二个月的,其生育津贴按生育时的标准予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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