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 发表于 2021-7-27 09:25:34

女职工生育费用报销

女职工生育费用报销您好!网上查询生育险可报销范围包括1.生育津贴;2.生育医疗费(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4.一次性补贴,请问一下第三条和第四条现在还有吗?另外第二条里面写的“超过1万元以上部分按核定数结算”是什么意思呢?

市医疗保障局 发表于 2021-8-2 15:33:57

您好,市医保局生育处回复:根据关于印发《石家庄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的通知。石医保规【2019]】1号文第八条;第八条 生育保险的统筹项目包括下列项目:
(一)符合《条例》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意外怀孕、母婴生理原因所致的医学需要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费用;
(二)宫内节育器放置(取出)、皮下埋植(取出)、输精(卵)管结扎、复通等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
(三)经县级以上卫生健康部门鉴定确认的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医疗费用;
(四)用人单位按1%费率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女职工产假及职工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的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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