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因医保系统原因(6月不能增员)导致员工生产前交不够12个月的怎么办 您好,咨询服务科回复;按9%费率标准缴费的用人单位的参保人员,连续缴费(在石家庄市域范围内,医保关系转移前后,按相同费率缴费的,视同连续缴费)满十二个月(不含补缴时间)生育的,享受生育津贴待遇。中断缴费在6个月及以内的,按规定补缴两项保险费及滞纳金,补缴后可连续享受两项保险待遇;欠费超过6个月的,恢复缴费时应补缴以往全部欠缴的两项保险费及滞纳金,欠费期间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两项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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