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722455043 发表于 2021-8-17 16:26:06

可否享受生育津贴

可否享受生育津贴我在唐山缴纳社保到2020年9月,已将唐山缴纳社保情况转移到石家庄,现公司从2020年12月办理的开户,2020年10月、11月2个月社保公司忘记缴纳,现已申请补缴。预产期为2021年9月,请问是否享有生育津贴。

市医疗保障局 发表于 2021-8-23 17:23:31

您好,咨询服务科回复;按9%费率标准缴费的用人单位的参保人员,连续缴费(在石家庄市域范围内,医保关系转移前后,按相同费率缴费的,视同连续缴费)满十二个月(不含补缴时间)生育的,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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