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重要 发表于 2020-3-21 18:13:43

主要想询问疫情延迟交房的合理延期时间是多久,我们小区通知延期5个月是否合理

主要想询问疫情延迟交房的合理延期时间是多久,我们小区通知延期5个月是否合理石家庄高开区天上大街学院路交口东南角紫竹锦江小区,原定交房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现在因为疫情往后顺延至2020年8月31日,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往后合理顺延是理解的,但是现在一下子推迟5个月,我认为开发商应该承担延迟交房的赔偿责任。我在本网站搜索疫情相关指示文件,3月9日15:30分发布3月6日会议通报全省建筑工地复工情况,也就是说疫情最多影响2个月,请问这样理解是否合理,或者给我们一个有法律依据的顺延时间,我们拿去给开发商看,催促其合理安排交房或者安排赔偿。

高新区 发表于 2020-3-24 16:56:38

您好,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局回复:
1.环保强制停工延误工期,自2016年9月份到2019年年底,因大气治理市政府发布天气预警停工的天数为378天。
2.2020年因疫情防控,不可抗力导致企业到3月下旬才开工。
3.目前该小区的市政电尚未接通,小区高压送电工程由市供电局负责,原计划春节后立即开工建设,可以按期交房。但因疫情防控的影响,供电局反馈高压电施工预计8月份完工。
以上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停工应在工期日期中核减,交房日期合理顺延。同时建设单位克服了不利因素,小区基本按期完工,只是尚未接通正式电,而正式电由市供电局负责实施,开发商无法掌控,只能督促供电局。
目前该小区的其他建设手续已完善,考虑到小区市政电未接通,临时电无法完全保证小区的用电负荷,尤其是没有接通市政电的情况下,无法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转。为保证小区业主的正常生活和生命安全,小区只有在竣备验收后方可交房,希望广大业主给予理解和支持。同时我局将督促建设单位尽快进度,协调区经发局督促供电局尽早开工,加快进度,及早交房。
赔偿及合同违约问题建议按照购房协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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