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家庄市养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建议
关于石家庄市养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建议您好,我对本条例有如下建议:1.第八条应适度放宽重点区域可饲养犬只目录,允许饲养金毛、拉布拉多等常见且普遍的温顺中大型犬,为其办理证件,且可适度增加对中大型犬只办证费用及增加主人签订的养犬承诺书内容与犬主责任。变堵为疏,引导中大型犬主人为其爱犬办理证件,方便统一管理。不再以犬只肩高体长作为约束,更应考虑犬只性格品性,体型大不等于会伤人。
2.第二十条,既然已经修订了条例,就应该同一区域内养犬执行统一政策,不应再允许社区、物业、村居委会等单独定立其他限制或禁止类条款。
以上建议望贵单位采纳,谢谢。 您好,关于适度放宽重点区域可饲养犬只品种以及不应再允许社区、物业、村居委会等单独定立其他限制或禁止类条款的建议我们已知悉,公安机关作为执法部门,近年来,一直在与市人大沟通修订《石家庄市养犬管理条例》事宜。经过努力,市人大已将《条例》修订工作列入了2021年正式立法项目,目前,《条例》(修订草案)已提交市司法局审核、论证,下一步,我们将向市司法局提出此建议。待《条例》修订后,会有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届时,欢迎反映人关注相关信息。
为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工作人员与反映人电话取得联系,并将相关政策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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