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糊 发表于 2021-9-3 10:01:10

社保问题

社保问题您好,我想咨询一下,从原单位离职社保交到了6月份,新单位得到12月份之后才能给交,那中间的这几个月的社保应该怎么办呀?如果要是以灵活就业的身份交的话,有什么影响吗?

栾城区 发表于 2021-9-7 09:24:29

您好,【栾城区医保局】答复:《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石政规〔2019〕7号)第二十三条规定,中断医保关系后,恢复参保时,30周岁以上参保职工应自30周岁开始补缴停止参保期间所欠缴的基本医保费(就读全日制大专及一上大学期间、出国留学期间除外)。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的参保职工可以自行选择补缴或不补缴。参保后欠缴基本医保费在6个月及以内的,补缴欠费后,欠费期间的医疗费报销,按规定补划个人账户;欠费时间超过6个月的,补缴欠费后,给予补划个人账户,欠费期间的医疗费不予报销。
经过与您电话联系,您原在市区缴纳职工医保至2021年6月份,现已离职,年龄小于30周岁,可适用于本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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