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亚超 发表于 2021-9-7 14:14:50

请问朗润园小区门口路和S232交口的人行道能否设置停车让行拍照

请问朗润园小区门口路和S232交口的人行道能否设置停车让行拍照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由于该人行道没有抓拍设施,路口两侧的摄像头距路口太远,不能抓拍该人行道,致使机动车(无论大车小车)普遍鸣笛抢行,该条法律形同虚设。
请问:
1、是否能够设置停车让行拍照?
2、如果该人行道不能设置,请问原因是什么?
3、如果不能设置,交警大队是否有其他措施改善人行道抢行问题?
4、什么时候能够改善?

鹿泉区 发表于 2021-9-8 08:57:44

你好, 此路段属234国道,允许大货车通行,交警部门已在道路上设有减速标志,并在该小区南北两侧装有交通信号灯及车让人抓拍设施,待完善后投入使用,将加大巡逻力度对234国道及朗润园小区进行巡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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