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中断医疗保险2021年4月补缴2021年13月医疗保险费用属于连续缴费吗
2021年1月中断医疗保险2021年4月补缴2021年13月医疗保险费用属于连续缴费吗2017年1月开始缴纳职工医疗保险,2021年1月中断医疗保险,2021年4月补缴2021年1-3月医疗保险至至今,请问这属于连续缴费吗?这种情况属于连续缴费12个月吗?2021年10月份能否正常申报个人生育津贴? 您好,咨询服务科回复:费率9%单位之间调转,欠费不超过6个月,补缴后,视为连续缴费,欠费超过6个月的,从恢复参保月开始计算。欠费期间生育的:1.不超过6个月的补缴后,享受待遇。2.欠费超过6个月的补缴后也不能享受待遇。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