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乐宝贝 发表于 2021-9-10 14:56:16

关于产后福利待遇的问题

关于产后福利待遇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对于产前工资标准是不是这样子呢?产假应发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如果低于石家庄最低工作标准1900,按1900发,在1900基础上扣除社保个人负担部分,剩余部分就是我的产假该到手的工资,对吗?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表于 2021-9-10 16:57:06

您好:法律法规中提到的工资标准均为应发工资,即扣除五险一金个人缴费部分之前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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