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柳 发表于 2021-9-16 10:33:09

生育报销及津贴申领

生育报销及津贴申领本人于2018年入职石家庄某单位开始缴纳五险,2021年4月份离职五险断缴,21年9月份入职石家庄另一单位,10月份起缴纳五险并补缴中断期间保险费用,本人预产期为21年9月30日,基于以上情况,请问,是否可以享受生育报销及津贴申领待遇?

市医疗保障局 发表于 2021-9-22 11:44:31

您好,咨询服务科回复:2020年起参保职工怀孕按新政策,费率9%的单位连续缴费满12个月可享受生育津贴。
费率9%单位之间调转,欠费不超过6个月,补缴后,视为连续缴费,欠费超过6个月的,从恢复参保月开始计算。
欠费期间生育的:1.不超过6个月的补缴后,享受待遇。2.欠费超过6个月的补缴后也不能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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