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u8n3h04 发表于 2021-9-16 14:20:27

慢性病报销政策

慢性病报销政策参加的居民医保,参保地是灵寿县,慢性病认定的高血压三级,有脑出血并发症,认定以后门诊和住院都有什么报销政策,脑出血的复查可以享受报销政策吗?

市医疗保障局 发表于 2021-9-23 13:43:07

您好,咨询服务科回复:城乡居民医保,医保基金支付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的起付标准为200元,支付比例60%,年度支付限额如下:高血压(Ⅲ期高危及以上)1000元。脑出血的复查不在慢病享受待遇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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