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问题 发表于 2020-3-23 12:51:25

物业费开始收取时间问题

物业费开始收取时间问题我于2019年底购买的新华区熙悦园小区的房子,2020年1月公积金放款,至此买房的所有放款到了开发商的账户,但是过年回老家,然后又是疫情管控,一直没到售楼部办理交房手续,还没有交契税,我也没有拿到钥匙和购房合同。开发商于2020年3月22日,打电话让我赶紧过去办手续,说是已经欠物业费了。我查了相关资料和咨询了律师朋友,新楼盘在房屋售出之前,应该是由开发商向物业统一交物业费的。开发商在我未办理交房手续之前,就将该房信息报给了物业,并让我缴纳期间物业费。虽然涉及金额不大,但我认为极其不合理。涉及的开发商为:石家庄市中瑞海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新华区 发表于 2020-3-27 16:02:20

您好,新华区石岗街道办事处对该问题答复如下:
经核实,该公司售楼部于2020年1月19日左右通知该业主到小区办理事宜,物业费计费起始日为2020年3月1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居民可向律师咨询或到住建局物业科咨询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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