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生活-石家庄生活服务网's Archiver
首页
›
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哺乳假
晴空的晴空
发表于 2021-9-28 10:31:07
哺乳假
哺乳假请问产假结束后的每天的哺乳假是如何规定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表于 2021-9-28 14:58:57
您好:根据《河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哺乳期女职工下列劳动保护:
(三)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一小时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天增加一小时哺乳时间。哺乳时间可以一次使用,也可以分次使用或者折合成一定天数使用。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哺乳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