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对空置房全额收取物业费
物业对空置房全额收取物业费鹿泉区鹿锦苑小区物业为河北华宝物业有限公司,其物业长期对空置房业主强行收取全额物业费,且没有任何协商余地,请问作为业主该向何部门反应此问题?望有关部门加强对物业公司的审查与管理。 市民你好,先将所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根据《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第37条规定:无人居住、使用、装修空置的物业,空置期间按20%缴纳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合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鹿锦苑小区业主手册“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无论房屋是否居住或空置,都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费标准全额交纳物业服务费。
因此,业主对于房屋住或不住,物业公司的日常服务不会随之减少,业主已无形中享受到这套房屋带来的物业服务。《物权法》明文规定业主对于小区共有部分,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业主可以放弃居住使用的权利,但不得以此为理由放弃对共有部分承担的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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