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埃多森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供热问题
河北埃多森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供热问题高新区磊阳天府小区在用河北埃多森提供的供暖。去年第一年交取暖费时还扣除15%的公摊面积。今年交费时不给扣除公摊面积,理由是非住宅房。安国家规定非住宅房应该是33元每平。现在收22元每平但不扣除公摊。磊阳天府小区属于商品住宅房并不是公寓,有电梯有消防通道,总高28层!属于高层住宅,可取暖公司不给扣除公摊面积,然而电梯消防通道都没铺设取暖设备,请问这样收费合理吗? 您好,高新区【城市管理局】回复:磊阳天府地块性质为商服用地,属于商业用热,根据《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第三十条居民供热价格实行政府定价,非居民供热价格实行政府指导。《关于重新明确主城区供热计量价格(试行)的通知》石发改价格〔2017〕1028号:非居民供热计量价格。现行非居民供热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31元。计费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
建议:供热用热双方有供热合同(协议)的,按照合同(协议)约定执行;没有供热合同(协议)的,可以通过协商或其他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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