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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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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记得
发表于 2021-10-14 09:31:21
生育险报销
生育险报销怀孕3个月,由于胎儿患病引产,没有生育证(准生证),可以报销医药费吗?
市医疗保障局
发表于 2021-10-19 17:48:19
您好,生育处回复:已电话联系留言人,根据石医保规{2019}1号文件第十七条两项保险基金支付生育医疗费用(含产前检查费用),实行定额报销,标准分别为:
(一)自然分娩2000元;
(二)难产2500元;
(三)剖宫产3500元;
(四)怀孕7个月以上终止妊娠2000元;
(五)怀孕满4个月不满7个月终止妊娠800元;
(六)怀孕不满4个月终止妊娠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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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险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