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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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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菜
发表于 2020-3-24 20:40:33
医保
医保本人06年上班时单位给交了保险,干了9个月辞职了,直到今年开始上班,公司给交医保时说我05年交过医保,现在入医保需要补之前的医疗保险,要从30岁补到现在,要补六年的,我想问问有这个规定吗?我可以不补,现在从新再交保险吗?
市医疗保障局
发表于 2020-3-25 14:57:34
您好,石政规【2019】7号文件规定中断医保关系后,恢复参保时,30周岁以上参保职工应自30周岁开始补缴停止参保期间所欠缴的基本医保费。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的参保职工可以自行选择补缴或不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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