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新区人才市场存档案的问题
关于高新区人才市场存档案的问题我公司要把我的档案放到石家庄高新区人才存放,但是现在高新区人才以缺少调资手续为由,拒收档案,需要我去开调资手续,在原单位辞职已经快10年了,开个手续太难了,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及河北省人社厅《关于转发的通知》(冀人社【2016】102号)文件要求,不是不用在开这个调资手续证明了吗,为什么咱们高新区还是要求这个证明呢? 您好,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根据【2014】90号文及【2016】75号文规定,2014年后对初次就业的流动人员不再办理转正定级、档案工资记载、调整相关手续,其所缺失的材料不适用于该文件。已和本人沟通,可根据实际情况依照以下情况办理,第一原单位已破产或无法取得联系的,本人携带单位同意接收证明前来高新区人才中心窗口,本人签档案接收告知承诺书后,办理档案存放。第二原单位还在或可联系到的情况,建议补齐该时间段涉及的档案材料,确保档案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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