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通知
关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通知我司职员涉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电话咨询是2021年未下达沿用2020年的标准6314.58月,目前申请这笔资金需要正式的文件,所以请问关于2020年工伤待遇标准的通知文件在哪里可以下载。 您好,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完善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364号)第二条第四款规定和省人社厅、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字368号)第二条第四款规定:“涉及使用全省上年度平均工资的待遇以2019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基点,逐步将工伤保险待遇计发基数过渡为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因2020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低于2019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所以今年沿用2019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已与市民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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