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僧 发表于 2021-11-13 17:53:02

石家庄市鹿泉区 2016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是否有误

石家庄市鹿泉区 2016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是否有误根据2014年至2019年本网站公布的鹿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整理发现:
2016年“全年实现旅游总收入7.68亿元。各景区共接待游客765万人次,增长22.6%。”
但2014年与2015年的数据分别为:
2014年:全年实现旅游总收入32.8亿元,增长21%。各景区共接待游客540万人次,增长25.3%。
2015年:全年实现旅游总收入37.78亿元,增长17.7%。各景区共接待游客624万人次,增长17.7%。
2016年游客总数增加22.6%,但收入却较2014、2015年锐减至7.68亿,请核实数据是否准确并回复,如有问题,请及时勘误。
另外,网站缺少石家庄鹿泉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望能及时公开上传。

鹿泉区 发表于 2021-11-17 14:48:41

市民你好,经区统计局了解,根据职责分工,统计局及时与数据提供单位区文化体育广播和旅游局进行联系,文化体育广播和旅游局就该问题做出如下回复:
依据省市抽样调查数据,2015年以前,旅游总收入按全省旅游人均消费系数推算。公式为:
旅游总收入 等于 全省旅游人均消费系数 乘以 游客人数 全省旅游人均消费系数由省市文化体育广播和旅游局统一制定,游客人数我区根据各旅游景区售票数量及景区客流量上报文化体育广播和旅游局得到。
从2016年开始按我区人均门票收入来推算。公式为: 旅游总收入等于 鹿泉区人均门票收入 乘以 游客人数 门票收入和旅游人数均由我区文化体育广播和旅游局汇总得来。 2014年和2015年全省旅游人均消费系数约600元,全省旅游人均消费系数高于鹿泉区人均门票收入约6倍,故2014年和2015年旅游总收入远高于2016年旅游总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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