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美好新时代 发表于 2021-11-22 15:19:23

工龄认定

工龄认定2018年7月到11月在青岛初次参加工作,但是后来辞职了,导致社保中断,在2019年11月在石家庄一家私企重新就业,社保从2020年5月开始缴纳,2020年12月考上了事业单位,人社局认定初次参加工作时间是2020年5月,怎样才能重新认定参加工作时间为2018年7月?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表于 2021-11-22 15:39:22

您好:到青岛补费后转移到石家庄,可认定实际缴费起始时间为参加工作时间。如有其他事宜,可咨询我局养老科,咨询电话:0311-86688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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