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v36kfqj 发表于 2021-11-26 14:53:13

生育保险与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与生育津贴职工医保在石家庄桥西区医保局缴费连续满12个月,现要回定州市人民医院生育.
问题1:在定州市人民医院生产是否可以享受生育保险报销与生育津贴?
问题2:报销标准比例与项目都包含什么?
问题3:生育津贴按几天计入?
问题4:报销都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市医疗保障局 发表于 2021-11-30 13:44:59

您好,咨询服务科回复:1、参保职工怀孕按新政策,费率9%的单位连续缴费满12个月可享受生育津贴。异地生育不需备案,出院后联系单位报销。
2、费率9%的单位连续缴费满12个月可享受生育津贴。
医保缴费连续满3个月,可享受生育医疗定额报销,报销金额:顺产2000元,难产2500元,剖腹产3500元。
灵活就业2020年11月以后连续缴费满3个月,即可享受生育定额的50%
3、 发放生育津贴的天数为:自然分娩的158天(分娩后新生儿死亡的98天);
(四)难产(胎头吸引、产钳助产、臀位助产、臀位牵引)或剖宫产的增加15天;
(五)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4、报销所需材料:
1.住院收费票据;(医院盖章)
2.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异地医院生育的还需提供住院病案首页。(医院盖章,难产未注明术式的要提供分娩记录);
3.生育登记凭证(注:在本市辖区办理生育登记凭证,能在医保信息系统查询信息的可不用提供)
4.《石家庄市市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项目填写完整)
5.《石家庄市市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申报明细表》。(项目填写完整)
把材料交至单位,由单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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