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为2级的工伤职工
劳动能力鉴定为2级的工伤职工您好,河北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中没规定对河北省工伤职工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待遇,在国务院发布的《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1-4级伤残的,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只是需要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由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需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时,停发伤残津贴,改发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我想咨询一下,像我们这种情况,劳动能力被鉴定为2级的工伤职工,目前已缴纳养老保险20年了,但没有达到退休年龄,单位需要继续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至退休年龄吗?谢谢! 您好,1.根据省有关文件规定,工伤1-4级职工,可以不缴纳养老保险费,到达退休年龄,符合退休条件的可以办理退休,如果退休待遇低于伤残津贴,有伤残津贴补发差额,如果退休待遇高于伤残津贴,则停发伤残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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