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户口但16年在石家庄高新区办公司买房
衡水户口但16年在石家庄高新区办公司买房你好,我是衡水市户口,2016年起在石家庄高新区办公司,是公司法人,给石家庄市纳税,但个人保险2019年3月才转入,这种情况有没有法人在高新区买房的政策?是否放宽个人法人买房的条件? 您好,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局回复:目前,限购政策仅针对购买住宅,商业类房屋不限购。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补充意见》(石政发〔2017〕46号)的规定,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申请购买首套住房时,须提供近3年内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高新区执行市政府政策,没有放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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