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曦 发表于 2020-3-27 06:54:07

2月1号长安区政府对长安区和平路棉五小区24号楼2单元301的强拆行为

2月1号长安区政府对长安区和平路棉五小区24号楼2单元301的强拆行为(1)?签订的协议不公平,不真实,日期造假并且申请人也没有交房本、土地证,协议也没有全部完成      2020.1.14日在征收办工作人员几度攻势和威逼利诱下申请人在头脑不清几度恐惧的情况下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和房屋置换协议。签字日是2020.1.14日但协议日期征收办工作人员非让签的是2019.12.27日,签订后也没有给申请人任何一种文字或协议凭证       也就是按照协议的要求从那天起申请人就已经违约。(2)?没有任何口头、文字告知、没走任何司法程序,大队人马非法闯入、非法强拆、非法打倒在地抢劫证全新 手机一部,并造成申请人直接财物损失和身体损害。手机多次要求偿还,至今不与偿还       拆迁办说是执行上级指示强拆的,有多个部门参与,是联合执法,好吧。

长安区 发表于 2020-4-1 11:20:05

您好,经我区征收办了解后答复:经核实,我办严格按照规范施工流程落实,目前棉五小区项目拆除工作已基本完成,正在平整场地,回迁区地块已发布出让公告。我办依法对房屋已拆除居民进行了安置补偿,并签订了安置补偿协议,不存在该居民反应的情况。目前就反映人反映问题工作人员多次和居民电话进行沟通协商,因该居民意愿太高未能达成一致,故不愿配合,目前仍在积极沟通协调,希望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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