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鑫 发表于 2022-1-20 09:30:54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20211123)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20211123)您好,请问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2021.11.23)自2021年11月23日施行,那么正在休产假(未休完)的妇女(如2021年10月01日开始休产假的)可以按此条例规定继续延长产假六十天吗?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表于 2022-1-20 14:28:05

您好,《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由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3日修订通过,自2021年11月23日起施行。至2021年11月23日产假未休完的,可按照新修订的《条例》规定享受延长产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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