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官转业异地安置
退役军官转业异地安置我是现役军官,从邢台入伍,家属在石家庄工作有集体户口,2021年结婚,我现在想转业到石家庄,有没有结婚满2年的规定?集体户还是个人户? 网友您好!我局工作人员已与您电话联系,就相关政策进行了解释说明。根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第16条规定:“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第17条规定“配偶已随军的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配偶取得天津市、重庆市和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副省级城市常住户口满2年的”;第18条规定“父母身边无子女或者配偶为独生子女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未婚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第19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也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1.自主择业的;2.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因公致残的。”;第20条规定“夫妇同为军队干部且同时转业的,可以到任何一方的原籍或者入伍地安置,也可以到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一方所在地安置;一方转业,留队一方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转业一方可以到留队一方所在地安置”。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电话咨询。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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