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丽荣 发表于 2022-3-30 12:44:32

京津冀职称一体化的问题

京津冀职称一体化的问题您好,我2017年-2021年在石家庄一所私立学校工作,硕士研究生学历,工作满三年后也就是2021年3月份,学校根据相关文件,没有评定二级职称,直接评定了中学一级教师的职称,2021年9月份我考到了天津公立学校的编制,天津这边研究生不能直接凭一级,需要先评定二级,下发二级职称证书,然后再评定一级职称,所以我的职称认定,天津这边需要二级职称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才能认定我的一级职称,想问一下,这个问题该怎么解决呢,证明材料应该去找哪个部门开呢?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表于 2022-4-1 16:03:39

您好:根据省人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280号)文件要求,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普通大中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及国家承认的其他中专以上学历人员(不含“以考代评”专业),可通过考核认定的方式取得相应职称。其中,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技术人员,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个月可考核认定助理级职称,满3年可考核认定中级职称。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不相同或不相近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上述规定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形延长2年考核认定,需提供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及相关业绩材料。目前,关于跨区域资格互认,我省按照北京市人社局、天津市人社局、河北省人社厅签署《关于京津冀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互认协议》执行。对取得京津冀职称主管部门核发(确认)的职称资格证书,相应部门予以认可。具体落实情况可咨询天津市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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