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0976179 发表于 2022-4-25 14:17:10

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政策

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政策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二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优先优惠的,继续享受相关优先优惠: (三)提高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宅基地标准,多增加一人份的集体福利分配份额; 本人及家庭成员的户籍均登记于石家庄市新华区大郭镇康庄村,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已合法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家庭人员职业均是农业劳动者。请问:我的家庭是否应该享受提高宅基地面积,给予多增加一人份的集体福利的奖励政策?

市农业农村局 发表于 2022-4-27 15:57:10

网友您好,根据《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本省依法实行农村村民一户一处宅基地制度。农村宅基地的面积按照下列标准执行:(一)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二)人均耕地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三十三平方米;(三)坝上地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四百六十七平方米。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前款规定的限额内规定农村宅基地的具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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