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复审,承租人更换公司
公租房复审,承租人更换公司公租房复审,承租人更换公司上班了,所在新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石家庄,但是承租人一直在石家庄工作并在石家庄缴纳保险,请教一下复审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啊? 您好!根据规定:住房保障部门对保障家庭实行动态管理,保障家庭应在经济状况、人员结构、婚姻状况、户籍、工作单位等因素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向受理部门申报变更,并提供相应资料。 如您以外来务工人员类型申请公租房,工作单位注册地发生变更需要变更申请地,需至原资格申请地街道办事处开具转出证明,再到新单位注册地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按要求提交资料进行变更。如果申请人单位变更到高新区,在2018年1月之前申请公租房资格、已在裕华区(或长安区、新华区、桥西区)配租的保障家庭,公租房资格可转入高新区;其他情况如果家庭成员符合条件可变更申请人。 如仍有疑问可拨打市保障房中心电话0311-87060925咨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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