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猫猫 发表于 2022-5-17 10:06:33

公租房被清退后,有规定几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吗

公租房被清退后,有规定几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吗您好,现在租住公租房,若复核收入不符合条件被清退后,有没有几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公租房的规定呢?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表于 2022-5-23 17:17:25

您好!根据规定:住房保障部门对保障家庭实行动态管理,保障家庭应在经济状况、人员结构、婚姻状况、户籍、工作单位等因素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向受理部门申报变更,并提供相应资料。未及时申报变更信息的保障家庭,经核查仍符合保障条件的,记入诚信档案一次,累计三次记入诚信档案,取消其保障资格。情急严重的,全部家庭成员至少一年内不得申请公租房保障。    申请对象或单位不能积极配合受理部门核查的或不如实提供信息的,或经受理部门查实有瞒报、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信息等情况的,由受理部门取消资格,全部家庭成员至少一年内不得申请公租房。情节严重的,全部家庭成员终身不得申请公租房。    公租房保障资格由街道办事处、区住房保障部门两级审核。留言人可参考取消资格情况,按受理部门要求提交资料重新申请公租房。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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