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保问题
关于社保问题多年前本人在县供销社植物油厂上班,后来企业改制倒闭失去工作。当时是合同制职工,养老保险由单位扣缴。企业倒闭后,工资停发,社保停缴,许多年以来至今没有收到过任何的钱款物资,也没有任何的说法。以至于本人的社保医保无法办理。 本人在高邑县工作近十年,把人生中最美好的青春给了这里,当年修建107凤凰台时积极捐款一个月的工资,为这片土地的发展尽了自己绵薄力量。如今快到了应该退休的年龄了,希望能有一个退休的待遇。 您好,【高邑县人社局】反馈:关于您所反映问题,根据河北省劳动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冀劳47号)文件第十九条规定: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金: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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