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贷款政策
购房贷款政策您好,我跟我爱人都是市直公积金,缴存基数和为1.4万。在长安区有一套房子,无贷款。现在想再购入一套房子。1.能否使用组合贷?如果可以,首付最低几成?公积金可以贷多少?商贷多少?2.如果纯商贷,首付最低几成?感谢! 您好!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能满足职工贷款需求的,职工可同时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经过计算如果申请人的贷款额度超出公积金贷款规定的最高额度限制,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与商业银行的组合贷款。职工购买商品房申请办理组合贷款业务的,需开发商同意并协助办理,并与我中心(或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及商业银行同时签定组合贷款协议方可贷款,具体贷款事项请咨询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房屋套数的认定,根据住建部门联网核查结果,结合本人对房屋套数的承诺及个人征信报告情况,综合确定借款申请人家庭实有房屋套数。借款人向我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后,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及配偶名下已登记拥有住房或个人征信报告中有尚未还清的住房贷款,公积金贷款将执行二套房贷政策,职工所购买住房坐落在长安区、新华区、裕华区、桥西区、高新区的,首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60%;职工所购买住房坐落在石家庄下辖县市(区)的,首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0%,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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