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街的沙拉 发表于 2022-8-1 09:38:13

撤销已备案合同

撤销已备案合同您好,2020年6月买的金地格林郡(金地世纪城格林郡)的房子。现在房子要延期一年交付。和开发商约定,可以退房。请问需要什么资料?按照开发商的说法,只能是法院判决书,请问民事调解书行吗?并且,是否可以提供负责这个楼盘的电话?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表于 2022-8-3 17:15:28

您好,根据市住建规{2021}11号关于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符合申请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条件:1、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撤销或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2、购房人死亡,继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已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建议您携带相关资料到辖区住建部门办理或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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