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岗人 发表于 2022-10-8 11:17:58

落户

落户您好,我是正定县北早现乡(现变更为南岗镇)南岗村生人。研究生就读期间,将农村户口迁入学校,毕业后户口迁入北京,现户口在北京市大兴区。目前,打算回老家发展,户口迁回南岗村。经咨询派出所,回复需要我名下在村里有宅基地、无工作且在村里居住半年以上,才可以迁回。我户口迁出时,尚未成年,家里宅基地在我父亲名下(健在),我爸妈现在都在村里住,这种情况可否迁回村里?需要哪些材料,如何办理?谢谢!

市公安局 发表于 2022-10-10 16:29:31

您好,经与您电话联系,已了解您的具体情况。依据《石家庄市公安局户口登记管理工作规范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一条:对在城镇无工作生活基础,在农村有宅基地等自有房屋并实际居住生活在农村的人员,本人要求回农村的,经村委会同意,应允许其户口迁回原籍,需提供以下材料:(一)本人申请、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二)公民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宅基地使用证等自有合法房产证明);(三)迁入地村委会同意落户证明;(四)辖区民警出具的公民长期在此居住生活的调查报告;(五)无工作证明(失业证解除劳动合同及其它能证明无业的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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