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 发表于 2022-10-18 14:41:07

关于前期物业服务执行政府指导价的问题 咨询

关于前期物业服务执行政府指导价的问题 咨询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市区住宅区前期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确定及调整程序的通知石住建办〔2017〕203号里一、(二)备案程序1、为新建住宅区提供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在实施收费前应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等级、服务内容报所在地的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约定的等级收费标准在一级及以上的报市价格主管部门、一级以下的报所在地的区价格主管部门备案。是否包含正定新区是否具有强制性?关于印发《石家庄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石发改经费〔2017〕557号附件3: 石家庄市区住宅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等级基准价是否包含正定新区是否具有强制性?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表于 2022-10-20 16:09:04

收费和公用事业价格管理科回复:您好,根据《关于<石家庄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延长有效期的通知》(石发改收费〔2022〕399号)文件,第六条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实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石家庄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区(新华区、长安区、桥西区、裕华区、高新区,下同)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和全市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各县(市)(含藁城区、鹿泉区、栾城区、矿区,下同)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具体问题请咨询正定新区建设和房管中心8350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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