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发改价格2021592号文存在的问题
石发改价格2021592号文存在的问题您好。 石家庄的暖气费,按石发改价格【2021】592号文执行居民采暖按建筑面积扣减10%(高层15%)的公摊面积计费,这个非常不合理。现在高层的公摊远远要高于15%,就拿我家来说,公摊将近40%了,目前按照,室内面积收费,没有任何技术难度,希望对此进行改正。谢谢。 您好!感谢您对价格工作的关注。我市居民采暖费计费面积是2008年根据《河北省热力价格管理办法》(河北省政府令〔2007〕第3号)第十七条“按房屋建筑面积一定比例计收热费的,其比例最高不超过房屋建筑面积的90%”指导原则,经价格听证会向社会征求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的延续至今。据了解,关于您居住的带有连廊结构的住宅公摊面积高达40%,属于非普通型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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